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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分期验收》的公示

关于《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龙翔路47号,企业实际投资3000万元,扩大生产产能,增加其产品种类,年产3000万件各类塑料制品生产线已建成。该项目已通过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782-07-02-139005。

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9月7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义[2021]111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的整体验收。

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并于2021年9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A淋膜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颗粒物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所测总悬浮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的相应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标准。
  5. 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详见附件3),企业已在厂区6F设置面积约为2.5m2的危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该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VOCs:0.0493t/a。符合《关于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金环建义[2021]93号)中总量控制要求VOCs0.216吨/年。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龙翔路47号

建设内容:年产3000万件塑料制品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帅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电话:1360059978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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