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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佳航抱枕厂年产300万个抱枕、20万米挂布建设项目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投资400万,租用位于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55号厂房3450平方米,从事抱枕、挂布的生产与销售。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60人,日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天,全厂形成年产300万个抱枕、20万米挂布的生产规模。

2021年12月3日,义乌市佳航抱枕厂根据《义乌市佳航抱枕厂年产300万个抱枕、20万米挂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佳航抱枕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热转印废气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染整油烟的排放浓度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50%。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大白纸,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墨水桶、废活性炭、废清洗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52吨/年,符合金环建义区备[2021]16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佳航抱枕厂年产300万个抱枕、20万米挂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佳航抱枕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55号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5ihh)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佳航抱枕厂,电话:15805798336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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