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义乌市实验学校鸡鸣山校区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义土壤办[2020]2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士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义乌市实验学校鸡鸣山校区新建工程地块位用途变更为中小学用地。本次调查的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和报告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义乌市实验学校鸡鸣山校区新建工程地块占地面积46703.11m2,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20.088436°,北纬29.293481°。地块北侧隔路为樊村、星城广场别墅区,东侧为碧桂园众安·潮鸣商住楼项目(在建),南侧为篁园路,隔路为青岩刘、商苑,西侧隔路为樊村。

二、土壤监测结果及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六价铬、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二氯甲烷有部分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892-2013)附录A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检测结果均低于《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RSLs)》(2020)中限值。

三、地下水监测结果及分析

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基叔丁基醚检测结果均低于《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RSLs)》(2020)中限值,石油烃(C6~C9)均未检出。

四、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査的工作内容与程序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3.4条款规定,地块内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进行到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即可,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地块可以用于后续可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义乌市实验学校鸡鸣山校区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提取码:byeh)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