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原位于义乌市佛堂镇大士路2号,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纸质包装印刷品的企业。现因种种原因,公司投资1200万元将企业整体搬迁至义乌市义南工业区塔山路341号,并延长部分设备每日运行时间。项目搬迁完成后,生产设备相较原项目不发生变化,在原项目基础上年新增500吨纸质印刷品产能,整体产能为年产4500吨纸制印刷品。
2021年8月13日,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根据《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纸质印刷品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印刷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一般包装废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化学品废原料桶,洗车废液,含油墨、润版液、洗车水等物质的劳保用品(废抹布、手套等),废活性炭,废橡皮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20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0]133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纸质印刷品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南工业区塔山路341号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5abg)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飞特彩印有限公司,电话:13388662626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