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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商品混凝土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购置义乌高新区大陈镇前山工业区内土地39亩,新建厂房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工作。

2019年12月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商品混凝土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金环建义[2020]5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企业于2019年12月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商品混凝土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商品混凝土投资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现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商品混凝土投资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水泥灰筒仓废气、粉煤灰筒仓废气、膨胀剂筒仓废气、矿粉筒仓废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周界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西侧、南侧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

5、该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积物砂石分离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商品混凝土投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高新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大陈镇前山工业区

公示期限:2021年8月6日-2021年9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fgyl)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586710270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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