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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位于义乌市上溪镇月湖路9号,是一家专业从事PVC、TPU发泡人造革生产的企业。厂区拥有1台250万大卡燃生物质颗粒导热油炉用于生产中的热力来源。
根据《义乌市治理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方案》,2015年年底前完成一期禁燃区建设,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淘汰6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2017年年底前完成二期禁燃区建设,全市范围内基本完成淘汰10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业投资50万元,使用自有已建厂房建设,新建一台200万大卡燃天然气导热油炉和一台210万大卡绕柴油导热油炉(备用),淘汰原有250万大卡燃生物质颗粒导热油炉一台。待工业区内集中供热建设完成后,上述新增锅炉将予以拆除。
2021年4月8日,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根据《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达到《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中超低排放标准50mg/m3。
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3、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0.47t/a、S二氧化硫0.033t/a,符合金环建义[2020]124号文件中对总量的控制要求。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月湖路9号
公示期限: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wgj1)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友泰皮塑有限公司,电话:15888917095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