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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POY涤纶丝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9日,是一家专业从事涤纶丝生产、销售的企业,使用自有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义西工业园区的厂房为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原项目“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POY涤纶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6年通过环保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中心[2006]52号”。现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企业投资3000万元,在原址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淘汰原有涤纶POY生产线1条,新增4条涤纶POY生产线,新增4台加弹机,淘汰员工食堂及澡堂用燃煤锅炉1台,改为电加热。改扩建完成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原项目审批规模为15000吨,实际建设时,因设备选型原因,实际产量未达到审批规模),生产工艺不变。

2021年1月27日,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POY涤纶丝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废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纺丝、煅烧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干燥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丝、一般废原料包装材料、煅烧废料收集后外售;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送至砖瓦厂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VOCs  0.13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0]182号文件对总量的控制要求。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POY涤纶丝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西工业园区

公示期限: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waoa)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信达化纤有限公司,电话:1826707188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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