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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赤岸镇溪西村东侧地块二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义土壤办[2020]2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士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义乌市赤岸镇溪西村东侧地块二用途变更为商业、居住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义乌市赤岸镇溪西村东侧地块二位于义乌市赤岸镇溪西村东侧、渡馨南路西侧,占地面积3602.95m2。地块现东面为在建商住楼;南面隔路为绿化景观;西面隔路为溪西村;北面为闲置建设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司关于部长信箱来信“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等三个办理单的答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地块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相关人员访谈可知,义乌市赤岸镇溪西村东侧地块二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至此调查活动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义乌市赤岸镇溪西村东侧地块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链接如下(提取码:23tr ):https://pan.baidu.com/s/11VxMazgYEYqTjEZ9iaJ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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