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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的生产工作。企业拟投资70000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义乌工业园区37号地块的66667m2(约100亩),新建生产及其附属设施和办公楼等建筑,购置各类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动力设备,设置4条生产线(A、B工艺各两条),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生产线,同时附带生产相应的联产产品。乙醇1188吨、六甲基二硅醚211吨、硫酸铵136吨。其中A工艺年产25000批次,3333333m2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211吨六甲基二硅醚、136吨硫酸铵,B工艺年产5000批次,666667m2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1188吨乙醇。
企业于2018年11月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12月14日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义环中心[2018]332号。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项目2条B生产工艺暂未投产,现已投产两条A工艺生产线,但设备未齐,现A工艺仅可达到年产250万m2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的生产规模,约占环评批复中A工艺生产规模的75%,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5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
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9月建设完成,目前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检测期间,该企业标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总氮、挥发酚、硫化物及废水总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均达到义乌市化学合成类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总磷、氨氮排放均达到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江东运营部进水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储罐呼吸废气所测氨及污水站废气所测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生产、储罐呼吸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氮)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六甲基二硅氧烷、乙醇排放速率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相关标准;锅炉废气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燃气锅炉低氮燃烧限值。
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乙醇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应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凝胶粒、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污泥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产生后委托浙江科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企业已在厂区东北部建设危废仓库,面积约4m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777号
建设内容:年产400万平方米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项目
公示期限: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此处均超链接附件)2、专家意见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提取码:7o2i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1、建设单位,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8069998817
2、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