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义乌市金鹏彩印厂年产150吨塑料膜印刷品建设项目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金鹏彩印厂位于义乌市稠江街道文华路4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膜印刷品生产的企业。近年来得益于国内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物品的美观度及时尚度的要求也在提高,目前市场主要为塑料薄膜包装物和纸质包装物为主。塑料薄膜印刷品作为包装物之有极大的国内及国际市场。因此,义乌市金鹏彩印厂投资500万元,租用义乌市稠城智恒塑料制品厂闲置厂房从事塑料薄膜印刷品的生产工作。项目建成后可最大年产150吨塑料膜印刷品。

2020年12月25日,义乌市金鹏彩印厂根据《义乌市金鹏彩印厂年产150吨塑料膜印刷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金鹏彩印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凹印、干化、洗车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其中乙酸乙酯、丙酮排放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的生产车间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丙酮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制按照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来取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5、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含油墨、洗车液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运,由收运单位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签有协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6、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584t/a,符合金环建义区备[2020]90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金鹏彩印厂年产150吨塑料膜印刷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金鹏彩印厂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文华路4号

公示期限: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 rvyr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金鹏彩印厂,电话:1395849521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