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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宏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投资36300万元,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S12-12地块建设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工程),该工程用地面积140539m2,一期总建筑面积约57860m2,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16538m2,项目建成后满足永康市第三方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要求。该项目于2015年6月经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永发改备[2015]59号。
企业于2015年7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8月7日通过永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永环行批[2015]99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整体验收。
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7月建设完成,目前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永康市中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373562069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