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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位于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标准厂房9号楼6-8层、8号楼1层的厂房,其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总使用面积7991.4m2,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0台ANNOSTAR自动加样系统和20000人份染色体非整倍体及基因微缺失检测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体外诊断试剂及品检质控实验室。现根据实际需求,企业于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标准厂房9号楼8层进行ANNOSTAR自动加样系统生产,实际规模为年产20台ANNOSTAR自动加样系统。
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编制了《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2日取得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金环建义[2019]165号),审批项目为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平台建设项目。
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先行于2020年10月建设完成,目前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先行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污水外排口所测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废水外排口1、废水外排口2所测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它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先行)
建设单位: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高新路10号标准厂房9号楼8层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 4gi6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安诺优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876713915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