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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主要经营袜子的制造销售业务。
2008年8月,项目建设主体和建设规模变更后,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苑厂区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原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年产1160万打高档纺织品技改项目)》。2008 年8月26日,原义乌市环保局召开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苑厂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原则同意通过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验收意见文件为《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苑厂区环保验收意见》(验收编号:200813)。2016年,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登记表》,并在环保部门备案,编号为义环备[2016]647号。
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苑厂区,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年生产量1.92亿双高档棉袜。为响应义乌市委市政府有机更新的需要,为顺应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梦娜公司从北苑工业区厂房搬迁至恒通路768号厂房,占地面积为66143平方米。进行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双高档棉袜智能制造工厂技改项目,可实现年产2.92亿双高档棉袜的生产能力。
2020年12月11日,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双高档棉袜智能制造工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所测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 mg/m3。
3、验收监测期间,定型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染整油烟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油桶,生物滴滤塔废填料,双效蒸发系统结晶体、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签有协议;纤维尘,废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SO20.024t/a、NOx0.21t/a、VOCs0.67t/a,符合金环建义[2020]58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双高档棉袜智能制造工厂技改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恒通路768号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1日-2021年1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 7hyb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582579200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