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投资2000万元,购置位于金华市金义都市开发区明丽街380号工业用地21亩,新建生产厂房合计22000平方米,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的整体验收。

企业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致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并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东环备[2020]9号。全厂批复产能为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

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的生产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的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废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打印、淋涂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标准;挤出、覆膜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拌料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6标准,其中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敏感点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其中氯化氢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 该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15m2。废清洗溶剂、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边角料、包装废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该项目VOCs总量为0.634t/a,满足金东环备[2020]9号总量控制要求。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 项目名称: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的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金华帅达前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金义都市开发区明丽街380号
  • 建设内容:年产3万吨PVC石塑线条
  •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 5gmp)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1. 建设单位,电话:13705798829
  2. 验收监测单位,电话:0579-89932266
在线客服
请Q我吧:17341695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