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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丽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丽派宠物医院法人实际投资6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525号的他人闲置楼房建设义乌丽派宠物医院。项目主营宠物诊断治疗、宠物寄养及宠物美容,每日最大就诊量为5例,美容及寄养5例。

义乌丽派宠物医院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编制了《义乌丽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5月13日取得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义乌丽派宠物医院 义乌丽派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金环建义[2020]112号),同意义乌丽派宠物医院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525号实施建设。

义乌丽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5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丽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污水排放口所测的pH值、COD、SS、BOD5、粪大肠菌群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它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
  2.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 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约8m2;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美容废物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丽派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丽派宠物医院

建设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525号

建设内容:日就诊量5例,美容及寄养5例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丽派宠物医院,电话:1399805620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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