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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红木家具制造、销售的企业,公司租赁位于东阳市南市街道槐堂村寿塔的东阳市海玲工艺品有限公司的现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进行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0000m2,公司总投资510万元,购置龙门锯、砂光机等设备,利用紫光檀原木等材料实施建设项目,企业目前已形成年产250套红木家具的生产能力。
2020年9月12日,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根据《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50套红木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油漆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2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中东北侧厂界紧邻交通干道S217,达到4类标准。敏感点寿塔村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项目产生的废砂纸、废抹布,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签有协议;木屑及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50套红木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阳市南市街道槐塘村寿塔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4日-2020年10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x4a3)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东阳市古木清园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电话:1508829534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