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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丹晨饰品厂年产300万只发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丹晨饰品厂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饰品的企业,租用义乌市艾斯曼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东苑工业区B-51号的闲置厂房用于生产,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万只发卡的整体验收。

企业于2016年7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丹晨饰品厂年产300万只发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月3日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评备[2017]003号。全厂批复产能为年产300万只发卡。

义乌市丹晨饰品厂年产300万只发卡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丹晨饰品厂年产300万只发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污水排放口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移印、喷漆、烘干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标准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2标准。
  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 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生产车间四楼,面积约10m2。项目产生的废抹布、漆渣及活性炭、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该项目VOCs为0.198t/a,符合义环评备[2017]003号总量控制要求。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 项目名称:义乌市丹晨饰品厂年产300万只发卡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义乌市丹晨饰品厂
  • 建设地点:义乌市江东街道东苑工业区B-51号
  • 建设内容:年产300万只发卡
  •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i4gb)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1. 建设单位,电话:13757958086
  2. 验收监测单位,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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