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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成立于2013年8月,使用位于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四村工业区前山路168号的自有厂房,总建筑面积2439平方米,从事玻璃锅盖及日用剪刀的生产销售工作。为顺应市场需求,企业总投资500万元,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购置冲床、水磨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个玻璃锅盖及10万把日用剪刀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700万元,利税60万元。
2020年8月26日,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根据《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年产100万个玻璃锅盖及10万把日用剪刀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敏感点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水磨底渣、废玻璃渣、锯木粉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处置;洗片底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03吨/年,符合金环建永[2020]106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年产100万个玻璃锅盖及10万把日用剪刀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
建设地点: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四村工业区前山路168号
公示期限: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bh4d)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永康市象珠镇福佳泰五金厂,电话:1525798799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