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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管生产工作的企业,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8号。
2019年07月委托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8月通过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审批,审批文号:龙环建[2019]87号。
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09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9月建设完成,目前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生产线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达到《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1号)标准,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A 挤塑废气排放口所测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不进行生产作业。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5、该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北侧,面积约30m2。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总量控制:该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VOCs:0.072t/a。符合《关于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龙环建[2019]87号)中总量控制要求VOCs:0.082t/a。
项目名称: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管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8号
公示期限: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3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rk78)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龙游和丰管业有限公司,电话:1885703399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