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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10吨各类日化用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实际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后乐工业区的闲置厂房,购置相关搅拌机、压片机等设备生产各类日化用品,建成年产210吨日化用品生产规模(其中固体洁厕块200吨,凝胶洁厕灵5吨,樟脑丸5吨)。

企业于2020年05月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10吨各类日化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16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为金环建义[2020]147号。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10吨日化用品建设项目的整体验收。

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10吨各类日化用品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6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10吨各类日化用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挤压成型、灌装、投料混合、搅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标准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 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面积约1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废原料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义乌市安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贮清运并签有协议(详见附件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项目产生污染物的排放量为VOCs0.05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0]147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10吨各类日化用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后乐工业区

建设内容:年产210吨各类日化用品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樟田日用品有限公司,电话:1373575940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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