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响应环保政策,配合治理方案,投资70万元,淘汰了原有的1台CG3Q1.5-1煤气发生炉,接入天然气,并使用天然气燃烧用于生产中的热力来源。
企业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亿豪金属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2月2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中心[2019]45号。本次验收范围为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义乌市亿豪金属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技改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5月建设完成,目前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技改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亿豪金属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A熔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所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排放限值,其中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超低排放标准50mg/m3。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所测的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 该项目为煤改天然气技改项目,燃烧天然气,无固废产生。员工为原来项目老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 该项目总量NOx0.069t/a、SO20.011t/a,符合义环中心[2019]45号总量控制要求。
- 项目名称:义乌市亿豪金属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义乌市亿豪金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义乌市黄林山工业区明月路5号
- 建设内容:煤气发生炉改天然气
- 公示期限: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58j7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 建设单位,电话:13616791929
- 验收监测单位,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