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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红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家具、工艺品加工、红木制品销售的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在东阳市横店镇江滨西路188号建设建筑面积为21252.91平方米的厂房一幢,采用榫卯结构和机械自动化制作工艺,购置带锯机、镂冼机、平刨机、压刨机、开榫机和喷漆房等生产设备,建设红木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500套红木家具的生产规模。本项目于2018年7月由东阳市经信局备案,备案号为2018-330783- 21-03-047689-000 。

2019年8月企业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红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12日通过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金环建东[2019]221号。

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红木家具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12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红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F喷漆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8m2;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木屑、废砂纸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棉布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详见附件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套红木家具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阳市横店镇江滨西路188号

建设内容:年产500套红木家具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东阳市明清阁红木制品有限公司,电话:1375099723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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