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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塑料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实际投资300万元,使用位于义乌市义亭镇五联路185号的自有厂房从事扇子制造、销售。项目拥有注塑机6台、搅拌机2台,破碎机4台等,最大可年产360吨塑料扇。

企业于2019年12月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塑料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1月16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文号为金环建义区备[2020]12号。

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塑料扇建设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1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6月5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塑料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pH值、COD、SS、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注塑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 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北侧,面积约12m2;项目产生的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详见附件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项目产生污染物的排放量为VOCs0.038吨/年,符合金环建义区备[2020]12号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年产360吨塑料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五联路185号

建设内容:年产360吨塑料扇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菲斯扇业有限公司,电话:13606898490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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