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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年产95万件服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服装的企业,租用义乌市大陈服装七厂闲置厂房从事生产,位于义乌市大陈镇龙江工业区77号,建筑面积8000m2

2019年9月企业委托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年产95万件服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30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金环建义[2019]197号),审批规模为年产95万件服装。

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年产95万件服装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11月建设完成,目前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年产95万件服装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项目pH值、COD、悬浮物、BOD5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均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W 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口所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敏感点大陈一村所测的总悬浮颗粒物24小时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不进行生产作业。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5、该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锅炉灰渣、收集的飞灰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年产95万件服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大陈镇龙江工业区77号

公示期限: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4rtl)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乐士制衣有限公司,电话:1373835167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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