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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年产80万套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位于磐安县安文镇云山旅游度假区四号地块,是一家专业从事竹木工艺品等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投资115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 3200m2,购进圆盘锯、四面刨等设备,形成年产80万套工艺品的生产规模。2017年9月18日,磐安县环保局对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出具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磐环罚字[2017]44号),并要求企业补办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停产整顿,并在磐安县经商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727-21-03-009051-000)。。

2020年4月16日,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根据《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年产80万套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pH值、COD、SS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滚漆、喷漆、风干废气排放口所测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2特别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木工废气排放口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周界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黄畈小区环境空气所测项目排放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黄畈小区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7、该项目产生的漆渣、废原料桶、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签有协议书,见附件3。边角料、废木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3吨/年,符合金环建磐[2019]111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年产80万套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

建设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云山旅游度假区四号地块

公示期限: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2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ryov)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省磐安县云宏工艺制品厂,电话:13706792188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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