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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锅炉改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又名义乌市磊骏汽车维修服务部)是一家专业从事小型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企业。企业租用浙江伊美薄膜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社区望道路377号的闲置厂房为经营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000m2。项目定员12人,总投资120万元,购置举升机、烤漆房、大梁校正仪等生产设备,建设年维修保养小型汽车1200辆的规模。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020年4月21日,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锅炉改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1、生活污水外排口2所测pH值、COD、SS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e锅炉废气排放口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中的排放限值50mg/m3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项目原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树脂未产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SO2≤0.014t/a,NOx≤0.19t/a。符合金环建义区备[2020]6号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锅炉改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689号

公示期限: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提取码:a9nn )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伊彤服饰有限公司,电话:13517938461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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