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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及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投资1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使用位于义乌市工业园区EQ-04-14地块厂房从事生产,建筑面积29.5万多平方米。企业于 2017 年 5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义乌LED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义环登备[2017]002 号,该项目塑料件、电控模块部分生产设备投产,LED灯丝封装未投产;企业又于 2018 年 12 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评价标准)》,并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区评备[2018]065 号,该项目LED灯丝灯装配部分生产设备投入生产,面板灯组装、LED灯管成品、LED灯泡及塑料件生产设备均未投产。由于两个项目生产工艺流程有交叉,此次验收主要针对两个项目已投产的塑料件、电控模块及LED灯丝灯装配部分进行先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 LED 灯丝灯14000万只,待企业生产负荷达到环评设计要求时,需进行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10月建设完成,现阶段年产LED灯丝灯14000万只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及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1、生活污水外排口2、生活污水外排口3、生活污水外排口4、生活污水外排口5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废气排气筒J、K所测颗粒物、涂泥废气排气筒E所测非甲烷总烃、移印废气排气筒G所测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P、Q、R、S、T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中涂泥废气排气筒E所测乙醇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中相关限值要求;注塑废气排气筒G所测非甲烷总烃、搅拌粉碎废气排气筒M所测颗粒物排放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的特别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乙醇达到质量标准中一次值的4倍值。
  4.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5. 该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房一西侧,面积约50m2。含有机溶剂的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PCB电路板委托杭州环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泔水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焊锡渣、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浙江智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该项目总量控制要求:VOCs0.198t/a,符合义环区评备[2018]065号中总量控制要求。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 项目名称: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及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先行)
  • 建设单位:和谐明芯(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义乌市工业园区EQ-04-14地块
  • 建设内容:现阶段年产LED灯丝灯14000万只
  • 公示期限:2020年1月2日-2020年2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2、专家意见(提取码:869k)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1. 建设单位,电话:13857849827
  2. 验收监测单位,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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