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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企业位于浙江省义乌市荷叶塘工业区物华路5号。企业原名义乌市稠江鸿业饰品厂,于2009年更名为“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饰品及工艺品生产、销售的企业。现利用自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78吨各类饰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6%。

2007年义乌市稠江鸿业饰品厂的《义乌市稠江鸿业饰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获得义乌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义环登批[2007]524号),2015年由于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及原材料等变更,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变更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后影响评价;同年7月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后评价进行了备案(义环备201505),项目通过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义环验2015104)。

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项目于2018年1月于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782-24-03-007030-000。2018年3月,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14日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义环备案2018003),同意项目建设。

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4月建设完成,目前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7日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外排水所测pH值:6.98-7.59,化学需氧量、氨氮日平均值分别为:285mg/L、34.0g/L;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7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8日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外排水所测pH值:6.71-7.39,化学需氧量、氨氮日平均值分别为:274mg/L、33.4g/L;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7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7日,1#熔化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7.7×10-2kg/h,烟气黑度为0.5级;2#翻砂、压铸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9.0×10-2kg/h,烟气黑度为0.5级;3#翻砂、压铸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0.13kg/h,烟气黑度为0.5级;4#抛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5.9×10-2kg/h;5#熔蜡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mg/m3,平均排放速率0.13kg/h;6#制模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0.49mg/m3,平均排放速率3.1×10-3kg/h。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8日,1#熔化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0.10kg/h,烟气黑度为0.5级;2#翻砂、压铸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6.1×10-2kg/h,烟气黑度为0.5级;3#翻砂、压铸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8.8×10-2kg/h,烟气黑度为0.5级;4#抛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速率5.8×10-2kg/h;5#熔蜡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mg/m3,平均排放速率7.5×10-3kg/h;6#制模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mg/m3,平均排放速率1.6×10-2kg/h。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1#熔化炉废气排气筒、2#翻砂压铸废气排气筒、3#翻砂压铸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及烟气黑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排放标准;4#抛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及5#熔蜡废气排气筒、6#制模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7日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一次最大值为0.232mg/m3、0.66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8日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厂界一次最大值为0.271mg/m3、0.62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7日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监测点所测昼间噪声为57.7-59.0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4月18日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所测昼间噪声为58.1-58.7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集尘、炉渣、废石蜡、废石膏、废抛光轮、废硅胶,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污泥、蒸发废渣、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收集后已交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并签有协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签有协议。

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260t/a,废水污染因子纳管排放总量为:COD:3.71t/a、NH3-N:0.44t/a,入外环境排放总量为:COD:0.66t/a、NH3-N:0.066t/a,符合《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总量控制要求:COD:0.76t/a、NH3-N:0.076t/a。该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VOCs:0.065t/a,符合《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总量控制要求:VOCs:0.068t/a。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新增金银饰品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荷叶塘工业区物华路5号

建设内容:年产78吨各类饰品的生产能力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鸿业饰品有限公司,电话:18357940920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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