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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廿三里东超文具厂是一家生产尺子、笔芯等文具的企业,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龙潭路13号。企业年产各类文具用品920吨。
企业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了《义乌市廿三里东超文具厂年产各类文具用品9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年10月31日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环中心[2018]246号文进行了批复,全厂批复产能为年产各类文具用品920吨。
义乌市廿三里东超文具厂年产各类文具用品920吨建设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11月建设完成,目前年产各类文具用品920吨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廿三里东超文具厂年产各类文具用品92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2018年11月15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45mg/L、24.3mg/L、86mg/L、2.63mg/L、2.53mg/L,pH值范围为7.28-7.92;2018年11月16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48mg/L、24.8mg/L、84mg/L、2.52mg/L、2.25mg/L,pH值范围为7.37-7.94。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所测项目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1月15日印刻度废气排气筒A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值为4.8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4.93×10-2kg/h。2018年11月16日印刻度废气排气筒A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值6.7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6.87×10-2kg/h。由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2018年11月15日和11月16日排气筒A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1月15日在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43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273mg/m3;2018年11月16日,在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41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275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1月15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9.8-61.5dB(A);2018年11月
16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8.8-61.7dB(A)。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已建有危废暂存库,位于生产车间,面积约为6m2。该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废抹布、废版、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
6、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14t/a,符合义环中心[2018]246号总量控制要求:VOCs:0.39t/a。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