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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桥发日用品厂年产发夹3万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目基本情况

义乌市桥发日用品厂位于义乌市上溪镇月湖路3号,系租用义乌市邦仁乐伞厂闲置厂房从事生产,总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500m2,主要从事发夹的生产工作,可最大年产发夹3万卡。项目建成后,拥有喷漆台2个、烘箱2台、手工包装台1个等设备。项目已在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330782-24-03-022733-000。

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桥发日用品厂年产发夹3万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5月13日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号为金环建义[2019]54号。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发夹3万卡的整体验收。

项目于2019年5月投入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等。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桥发日用品厂年产发夹3万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2019年5月23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08mg/L、33.0mg/L、83mg/L、1.87mg/L、1.58mg/L,pH值范围为7.19-7.27;2019年5月24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10mg/L、33.5mg/L、85mg/L、1.83mg/L、1.52mg/L,pH值范围为7.17-7.26。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 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5月23日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N出口所测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38mg/m3、排放速率为2.46×10-2kg/h;苯系物(二甲苯)排放浓度为6.49mg/m3、排放速率为4.72×1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速率为7.28×10-2kg/h。2019年5月24日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N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11mg/m3、排放速率为2.28×10-2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5.89mg/m3、排放速率为4.85×1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速率为7.35×10-2kg/h。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N出口所测废气均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5月23日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1.28mg/m3,苯系物(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4.5×10-3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332mg/m3。2019年5月24日,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90mg/m3,苯系物(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4.5×10-3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313mg/m3。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周界废气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5月23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9.1-61.4dB(A);2019年5月24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9.3-61.7dB(A)。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 该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抹布、漆渣、废活性炭、喷淋/水帘废水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内容:年产发夹3万卡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桥发日用品厂,电话:15067060666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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