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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注册前名为磐安县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家俱工艺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位于磐安县安文工业园区。企业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

企业委托磐安县环保监测站于2001年12月完成了《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编制,并于同年3月通过磐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全厂批复产能为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

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于2002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03年1月建设完成。目前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2019年3月14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日均值分别为124mg/L、19.4mg/L、100mg/L、2.67mg/L,pH值范围为7.26-7.44;2019年3月15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日均值分别为123mg/L、18.5mg/L、105mg/L、2.578mg/L,pH值范围为7.28-7.41。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检测期间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均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3月14日调配、喷底漆废气排气筒A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73.8mg/m3、排放速率为0.59kg/h,去除效率为65.7%,二甲苯排放浓度为<4.5×10-3mg/m3、排放速率为1.81×10-3kg/h;2019年3月15日调配、喷底漆废气排气筒A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89.8mg/m3、排放速率为0.71kg/h,去除效率为59.7%,二甲苯排放浓度为<4.5×10-3mg/m3、排放速率为1.78×10-3kg/h。2019年3月14日调色喷漆废气排气筒B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8.1mg/m3、排放速率为0.34kg/h,去除效率为49.3%,二甲苯排放浓度为6.00mg/m3、排放速率为4.21×10-2kg/h,去除效率为69.9%;2019年3月15日调色喷漆废气排气筒B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6.1mg/m3、排放速率为0.31kg/h,去除效率为50.0%,二甲苯排放浓度为5.61mg/m3、排放速率为3.58×10-2kg/h,去除效率为74.4%。2019年3月14日喷底漆废气排气筒C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8.2mg/m3、排放速率为0.15kg/h,去除效率为46.4%,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5.5mg/m3、排放速率为8.16×10-2kg/h ,去除效率为45.6%。2019年3月15日喷底漆废气排气筒C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4.0mg/m3、排放速率为0.12kg/h,去除效率为53.8%,二甲苯排放浓度为15.5mg/m3、排放速率为7.78×10-2kg/h,去除效率为44.4%。由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检测期间调配、喷底漆废气排气筒A、调色喷漆废气排气筒B、喷底漆废气排气筒C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3月14日在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浓度最大值为1.07mg/m3,二甲苯周界浓度最大值为<4.5×10-3mg/m3,颗粒物周界浓度最大值为0.276mg/m3,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13mg/m3,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为0.157mg/m3。2019年3月15日,在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浓度最大值为1.11mg/m3,二甲苯周界浓度最大值为<4.5×10-3mg/m3,颗粒物周界浓度最大值为0.276mg/m3,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03mg/m3,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为0.187mg/m3。企业周界废气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应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排放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3月14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5.8-58.2dB(A),敏感点昼间所测噪声为52.2dB(A);2019年3月15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5.8-58.6dB(A),敏感点昼间所测噪声为52.6dB(A),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该项目产生的粉尘、边角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原料桶、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废原料桶收集后委托浦江三阳环保科技再生中心处置,废活性炭、漆渣收集后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企业已签订危废协议,详见附件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

建设单位: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磐安县安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年产10万件套家俱工艺品

公示期限:2019年06月26日-2019年7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此处均超链接附件)2、专家意见(14mt)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1. 建设单位,金华吉昌工艺品有限公司,电话:13388656803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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