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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原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原名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6年变更为现名。公司成立于2012年,原厂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东上村。企业于2013年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义环中心[2012]68号),审批规模为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沥青搅拌楼1套、沥青罐4个、YYW-1200Y型导热炉1台、加热筒1个)。并于2013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义环验2013062)。

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企业总投资1200万元,利用义乌市富荣砖瓦厂的闲置厂房,引进全封闭沥青搅拌楼、导热炉、摊铺机等设备,新增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相关部门已于2016年1月22日对本项目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本地文号:义经信技装备案[2016]6号。

企业已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编制了《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月27日取得《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备案表》(义环评备[2017]070号),此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

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原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8月建设完成,目前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原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2018年12月26日燃油锅炉废气排气筒e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12.3mg/m3,平均排放速率1.75×10-2kg/h,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排放浓度7mg/m3,平均排放速率1.08×10-2kg/h,NOx平均折算排放浓度141mg/m3,平均排放速率0.221kg/h,烟气黑度为0.5级;沥青罐呼吸废气排气筒f排放的沥青烟平均排放浓度为6.58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85×10-2kg/h,去除率为91.2%;主楼搅拌机逸散粉尘废气排气筒g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20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7.60×10-2kg/h;柴油滚筒燃烧烟气及成品沥青出料口排气筒h出口废气排气筒h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57.1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61kg/h,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排放浓度11mg/m3,平均排放速率0.324kg/h,NOx平均折算排放浓度88mg/m3,平均排放速率2.47kg/h,沥青烟平均排放浓度13.9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919kg/h;

2019年4月29日,沥青罐呼吸废气排气筒f排放的苯并[a]芘平均排放浓度为<2.11×10-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5.50×10-7kg/h;

2、2018年12月27日燃油锅炉废气排气筒e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11.2mg/m3,平均排放速率2.01×10-2kg/h,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排放浓度7mg/m3,平均排放速率1.33×10-2kg/h,NOx平均折算排放浓度117mg/m3,平均排放速率0.210kg/h,烟气黑度为0.5级;沥青罐呼吸废气排气筒f排放的沥青烟平均排放浓度为10.3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2.97×10-2kg/h,去除率为85.0%;主楼搅拌机逸散粉尘废气排气筒g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20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8.07×10-2kg/h;柴油滚筒燃烧烟气及成品沥青出料口排气筒h出口废气排气筒h排放的颗粒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55.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56kg/h,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排放浓度10mg/m3,平均排放速率0.308kg/h,NOx平均折算排放浓度72mg/m3,平均排放速率2.02kg/h,沥青烟平均排放浓度13.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923kg/h;

2019年4月30日,沥青罐呼吸废气排气筒f排放的苯并[a]芘平均排放浓度为<2.11×10-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5.47×10-7kg/h;

燃油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值燃油锅炉排放标准;沥青罐呼吸废气、主楼搅拌机逸散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柴油滚筒燃烧烟气及成品沥青出料口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其中沥青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排放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2月26日该企业厂界所测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313mg/m3,2018年12月27日该企业厂界所测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31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2月26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为57.4-59.5dB(A),2018年12月27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为58.6-59.1dB(A)。由以上数据表明,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粉尘、沉淀池沉积物、废石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收集后交由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原义乌市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异地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喻宅村砖厂

建设内容: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浩盛建设有限公司,电话:13757963437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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