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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金绣花边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刺绣花边的中外合资企业,位于义乌市北苑工业区经发大道458号。企业年产2亿码花边染整。
企业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完成了《浙江义乌金绣花边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花边染整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2年2月17日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环中心[2012]12号文进行了批复,全厂批复产能为年产2亿码刺绣花边。
浙江义乌金绣花边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花边染整技改搬迁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1月建设完成,目前年产2亿码花边染整技改搬迁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浙江义乌金绣花边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花边染整技改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期间:(1)标排口外排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色度、总磷、总锑、BOD5、总氮、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二氧化氯浓度日均值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的间接排放浓度。(2)生活污水外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色度日均值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3)平均中水回用率为55.0%。
验收监测期间:(1)定型废气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中表1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2)燃气锅炉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3)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4)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点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厂界西侧达到4类标准。
废包装材料、废油等危废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污泥委托义乌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煤渣、煤灰浆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义乌金绣花边有限公司年产2亿码花边染整技改搬迁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有关措施,该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主要指标均达标排放,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有关的环保要求,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竣工验收条件。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