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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服装生产、销售及坯布染色的企业,位于浙江省义乌市大陈特色工业小区。该锅炉技改项目能满足全厂供热需要。

企业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了《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年9月5日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环中心[2018]177号文进行了批复,全厂批复产能为淘汰原有两台燃煤锅炉,新增两台燃气锅炉,满足全厂供热需要。

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10月建设完成,目前锅炉技改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0月25日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日均值分别为189mg/L、24.6mg/L、3.03mg/L、109mg/L,pH值范围为7.08-7.52;2018年10月26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日均值分别为191mg/L、25.8mg/L、2.82mg/L、106mg/L,pH值范围为7.25-7.58。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2018年10月25日、10月25日生活污水外排口所测项目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0月25日天然气锅炉排气筒a出口所测颗粒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1.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4.12×10-2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值为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3.42×10-2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44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53kg/h;烟气黑度为0.5级。天然气锅炉排气筒b出口所测颗粒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1.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2.66×10-2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值为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1.59×10-2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4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32kg/h;烟气黑度为0.5级。

2018年10月26日天然气锅炉排气筒a出口所测颗粒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4.3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4.67×10-2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值为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

  • 1.96×10-2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41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46kg/h;烟气黑度为0.5级。天然气锅炉排气筒b出口所测颗粒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2.9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3.06×10-2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值为11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2.92×10-2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值为14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36kg/h;烟气黑度为0.5级。由以上数据表明,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10月25日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60.3-62.4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9.1-50.3dB(A)。2018年10月26日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9.3-62.9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9.2-52.5dB(A)。该项目各厂界昼夜间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该项目员工为原燃煤锅炉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原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项目NOx排放总量为3.34t/a,符合义环中心[2018]177号总量控制要求。

  •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 项目名称: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大陈特色工业小区
  • 建设内容:新增两台天然气锅炉
  • 公示期限: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书(表)2、专家意见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1. 建设单位,电话:13325993388
  2. 验收监测单位,电话:0579-8993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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