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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云门包装箱厂成立于1995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纸箱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使用自有位于义乌市上溪镇上城路201号的厂房为生产用房,占地面积18938.0m2。公司原有年产纸箱400万平方的生产线,设有瓦楞纸生产线1条,燃煤锅炉(DZL4-1.25-A Ⅱ)1台,无纸箱后道加工设施,该项目已于2007年12月通过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义环登批[2007]515号。
现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投资3500万元,进行零土地技改,淘汰原有燃煤锅炉,新购置节能环保的燃油锅炉(WNS4-1.25-Y(Q))1台,并配套纸箱后道生产设备印字机、订箱机等,目前该技改项目已完成,拥有年产纸箱400万平方的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018年11月28日,义乌市云门包装箱厂根据《义乌市云门包装箱厂年产纸箱400万平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义乌市云门包装箱厂年产纸箱400万平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9月25日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1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分别为204mg/L、29.3mg/L、2.95mg/L、76mg/L、83.4mg/L、2.73mg/L,pH值范围为7.53-7.83;2018年9月26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91mg/L、30.0mg/L、2.82mg/L、76mg/L、78.3mg/L、2.86mg/L,pH值范围为7.48-7.77。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检测期间生活污水外排口#1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他企业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9月25日该企业生活污水外排口#2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52mg/L、32.4mg/L、3.05mg/L、92mg/L、61.2mg/L、2.74mg/L,pH值范围为7.25-7.72;2018年9月26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值分别为149mg/L、32.6mg/L、2.86mg/L、93mg/L、61.1mg/L、2.88mg/L,pH值范围为7.33-7.81。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检测期间生活污水外排口#2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他企业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9月25日燃油锅炉排气筒E出口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20mg/m3、排放速率为3.70×10-2kg/h,SO2平均折算浓度为14mg/m3、排放速率为5.18×10-2kg/h,NOx平均折算浓度为113mg/m3、排放速率为0.27kg/h。2018年9月26日燃油锅炉排气筒E出口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20mg/m3、排放速率为3.40×10-2kg/h,SO2浓度平均折算为23mg/m3、排放速率为5.22×10-2kg/h,NOx平均折算浓度为123mg/m3、排放速率为0.27kg/h。由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2018年9月25日和9月26日燃油锅炉排气筒E出口所测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油锅炉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9月25日在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65mg/m3;2018年9月26日,在该企业周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5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18年9月25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9.6-61.8dB(A);2018年9月26日昼间所测噪声范围为59.4-62.2dB(A)。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该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废纸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墨水桶、废抹布委托金华市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项目有关事项公示
项目名称:义乌市云门包装箱厂年产纸箱400万平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义乌市秒峰塑胶制品
建设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上城路201号
建设内容:年产纸箱400万平方
公示期限: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3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表 2、专家意见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义乌市秒峰塑胶制品,电话:1370579880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99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