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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小五金、饰品等电镀加工业务的企业,位于义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姆塘地块。企业年产电镀加工饰品约为3000吨,饰品喷漆加工850吨,凹印版辊10万根。
企业于2014年10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4年10月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环中心[2014]195号文进行了批复,2016年12月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整合义乌市捷登制版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企业于2015年8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增加喷漆工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0月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环备案201506进行了批复;企业锅炉技改于2016年1月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以《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义环备[2016]143号进行了批复。全厂批复产能为年产电镀加工饰品约为3300吨,饰品喷漆加工1000吨,凹印版辊12万根。
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7月建设完成,目前搬迁技改项目相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公司于2018年4月9日组织环境验收监测单位、验收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废水
验收检测期间,该企业标准化排污口外排水7月29日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镍、总银、总铅、总汞、总锌、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镉日均值为0.042mg/L、0.004mg/L、0.007mg/L、<0.05mg/L、0.035mg/L、<0.03mg/L、<0.02mg/L、<0.00004mg/L、<0.05mg/L、0.041mg/L、0.02mg/L、28mg/L、0.84mg/L、0.01mg/L,pH值范围为7.68-7.89;7月30日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镍、总银、总铅、总汞、总锌、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镉日均值为0.043mg/L、0.005mg/L、0.008mg/L、0.12mg/L、0.05mg/L、<0.03mg/L、<0.02mg/L、<0.00004mg/L、<0.05mg/L、0.042mg/L、0.04mg/L、27mg/L、0.82mg/L、0.01mg/L,pH值范围为7.51-7.61。由以上数据表明,该企业7月29日、30日标准化排污口外排水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关于电镀制版造纸化工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标准限值的通知》(义环保【2014】92号,义乌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9月22日)中附件1标准,同时也达到义环保【2015】103号《关于公布重污染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中附件1义乌市电镀制版行业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验收检测期间,该企业生活污水7月29日的氨氮、化学需氧量日均值分别为31.0mg/L、95mg/L,pH值范围为7.33-7.45,特征污染物中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铜、总镍均为未检出;7月30日的氨氮、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31.5mg/L、88mg/L,pH值范围为7.51-7.56,特征污染物中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铜、总镍均为未检出。由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生活污水外排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该公司雨水观察口两日总铜、总镍、总氰化物、六价铬均未检出。
验收检测期间,该企业回用水两日pH值、化学需氧量指标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参考标准。
验收检测期间,该企业地下水监测口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表3标准。
验收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工况正常,车间废水平均处理量为29.00吨/小时,电镀废水平均产生量为28.22吨/小时,结果表明该企业在目前生产条件下电镀污水处理负荷与电镀污水产生量是相匹配的,能满足现有电镀生产能力。
验收检测期间,该公司两日平均中水回用率为54.4%。根据义环中心[2014]195号文件《关于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要求,项目实施后电镀废水回用率应达50%以上,故电镀废水回用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2、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该公司锅炉烟囱出口林格曼黑度为0.5级;WNS2-1.2-Y(Q)型天然气、轻柴油两用锅炉的烟气排放中烟尘折算排放浓度为3.7mg/m3,SO2折算排放浓度为96mg/m3,NOx折算排放浓度为96mg/m3;故该公司所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林格曼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车间排气筒A硫酸雾排放浓度为1.08mg/m3;排气筒B氰化氢排放浓度为0.34mg/m3;排气筒C铬酸雾排放浓度为0.018mg/m3;排气筒D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46mg/m3,排放速率为5.7×10-2kg/h;苯排放浓度为0.81mg/m3,排放速率为1.8×10-2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27mg/m3,排放速率为6.1×10-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13mg/m3,排放速率为3.0×10-3kg/h。由以上数据表明,该公司电镀废气排气筒A所测硫酸雾,电镀废气排气筒B所测氰化氢,电镀废气排气筒C所测铬酸雾的排放浓度均值、排放速率均值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废气排气筒D所测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均值、排放速率均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2017年6月20日在该企业厂界E、厂界F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1.74mg/m3;苯、甲苯、二甲苯一次最大检测值分别为0.17mg/m3、0.11mg/m3、≤1.5×10-3mg/m3;以上数据表明,6月20日该企业厂界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及厂界苯、甲苯、二甲苯一次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该公司厂界1、厂界2噪声检测点所测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处置结论
厂区内已建有危废暂存间,约45m2。危废标识标签、管理制度齐全。
该企业分别与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该企业已建立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已设置容积为94.2m3(含铬)、188.5m3(含氰)、470.5m3(综合)事故应急储存池。
该项目食堂已安装有符合环保的油烟净化设备(证书编号:CCAEPI-EP-2015-064)。
5、总量控制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两天含氰废水平均产生量为9.20吨/小时;含铬废水平均产生量为5.49吨/小时;含铜废水平均产生量为3.12吨/小时;前处理原水/综合水废水产生量为9.02吨/小时;含镍废水平均产生量为1.40吨/小时;电镀废水平均总产生量为28.22吨/小时;电镀废水平均排放量为13.7吨/小时。环评报告中提供材料:按每天生产16小时,年工作日330天计,故电镀废水总排放量每年72336吨。根据义环中心[2014]195号文件《关于义乌市童店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要求:实施50%的中水回用后核定电镀废水总排放量每年12.43万吨。故其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及电镀废水总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该公司SO2年排放总量为5.27×10-2吨,NOx年排放总量为5.27×10-2吨。根据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义环备[2016]143号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后SO2排放总量≤0.073吨/年,NOx排放总量≤0.404吨/年,故该公司SO2及NOx年排放总量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